一、主要目標 推進蘇州市裝修垃圾管理工作,建立裝修垃圾管理體系,提高裝修垃圾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能力,減少裝修垃圾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力爭用1至2年時間,實現常態長效管理目標。 二、主要措施 進一步完善裝修垃圾日常運營與管理措施,加快終端處置能力建設,配套建立規范清運、有償服務、監督管理體系,形成蘇州特色的裝修垃圾管理模式。 ?。ㄒ唬┘涌旖K端處置能力建設。市市容市政局牽頭加快推進裝修垃圾終端處置能力建設,根據市政府辦公室辦文單(〔2017〕下字885號)精神,本著降低處置成本的目的,由蘇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利用現有建筑拆遷垃圾處置資源,在現有廠區通過技改、擴建等方式,先行建設一期年處置能力為15萬噸的裝修垃圾處置設施。為滿足擴能增量需求,由蘇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土地劃撥申請手續。土地征收手續辦理后,交由蘇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具體實施二期年處置能力約30萬噸的裝修垃圾處置項目建設。經市政府授權,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與蘇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簽訂BOT特許經營協議補充協議I。 ?。ǘ┞鋵嵡暹\工作主體。各區負責轄區內的裝修垃圾清運管理工作,由環衛部門組織代運或政府采購的方式明確清運企業,在各區城管(市容市政)局鑒證下,與蘇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簽訂長期供需三方協議,并明確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的方式。各轄區內單位或個人產生的裝修垃圾可由所在社區、物業公司或裝修企業采取電話預約的方式,與本區域內負責裝修垃圾的運輸單位聯系清運事宜。根據《蘇州市建筑垃圾專項規劃》要求,各區要建立臨時堆放點暫存裝修產生的垃圾,也可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有物業管理的小區建立臨時堆放點。清運處置全過程實現聯單式管理,將裝修垃圾產生者、源頭管理(物業公司、裝修公司、社區)、清運(代運)企業、蘇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納入聯單管理,建立監管信息系統。 ?。ㄈ┟鞔_有償服務收費標準。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試點地區應完善裝修垃圾處置收費制度。圍繞“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要求,修訂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1999年轉發市建委、物價局、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市區環衛收費有關規定的意見》中裝修垃圾清運費有關條文,完善裝修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原則,產生單位或個人承擔裝修垃圾處理費。裝修垃圾處理費包括裝修垃圾裝載運輸產生的清運費和終端無害化處理產生的處置費,涵蓋源頭收集、人工成本、折舊、汽油(電力)消耗、管理等成本和合理利潤。裝修垃圾處理費(清運費、處置費)的收費標準,待蘇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完成建設,投入運營,通過第三方評估后,由渣土協會公布市場調節價。 裝修垃圾處理費的結付方式,由社區、物業公司或裝修公司根據蘇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出具的裝修垃圾計量聯單憑據,向從事清運(代運)和處置的企業代為繳納裝修垃圾清運費和處置費,按月結清。裝修垃圾中含有不可利用的輕質物,由處置企業送往七子山生活垃圾焚燒廠焚燒處理,費用參照生活垃圾處置方式由各區財政負擔。為保證終端處置企業正常運行,一期提供裝修垃圾量達不到設計能力不足部分由財政給予一定補助。 ?。ㄋ模┙⒈O督管理的體系。為防止亂收費和隨意傾倒垃圾行為發生,達到運輸規范、計量準確、處理有序要求,壓實源頭管理,將裝修垃圾處理工作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確保規范運輸,杜絕私運亂接,做好防控工作。從事裝修垃圾運輸和處置的企業要配備管理員負責收費與管理工作,配合社區、物業公司或裝修公司確認產生單位或個人裝修垃圾的清運量、清運費用、清運時間、清運地點,做好現場對接工作。建立清運企業的管理制度,原則上納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辦公室管理運輸企業目錄的方可參與政府采購,從事清運工作。環衛部門負責清運的運輸車輛參照生活垃圾運輸要求進行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從事裝修垃圾運輸的車輛按照有關規定安裝信息管理系統,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三、有關要求 ?。ㄒ唬└叨戎匾?。裝修垃圾處理工作是城市管理中當前急需解決的突出問題,裝修垃圾填埋、偷倒、亂倒等行為,嚴重損害生態自然環境,社會反響強烈。各級政府要按照垃圾強制分類的要求,加強對裝修垃圾處理的組織與領導,確定裝修垃圾清運組織方式、補貼政策,落實管理形式,提高對裝修垃圾的管理水平。 ?。ǘ﹪烂芙M織。裝修垃圾是單位或居民在房屋裝飾或修繕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磚、石材、石膏板、木材、泡沫、包裝物等尾料(不含綠化、泥土、大件等垃圾),成份復雜,處理難度大。市市容市政部門要加快推進裝修垃圾終端處置能力建設,并以姑蘇區為重點,先行先試,逐步向各區推廣,形成可復制的管理模式;要認真做好裝修垃圾終端處置的計量工作,采取駐廠監管、信息化管理等多種手段,確保計量準確性。各級城管(市容市政)部門要牽頭做好裝修垃圾管理工作,落實相關責任單位,明確街道(鎮)工作職責,提高管理工作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大運輸車輛和運輸人員管理,規范經營行為;要認真做好宣傳引導工作,提高社會知曉度和參與度,推動裝修垃圾管理形成新機制;要將裝修垃圾的管理工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和城市管理年度任務進行考核通報。 ?。ㄈ娀瘓谭ūU?。各級城管執法部門要加大對裝修垃圾管理的巡查檢查力度,嚴查偷倒亂倒行為,嚴打不法經營行為,形成高壓態勢,確保裝修垃圾運輸處置體系能有效和規范運行。要加大對物業、裝修、運輸企業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落實管理責任,規范經營行為,確保不跨區域運輸,不混裝混運,不私接亂運,確保裝修垃圾管理工作有序進行。 ?。ㄋ模┟芮袇f調。加強城管(市容市政)、住建、財政、物價、公安交警、物業管理等部門的溝通和協調,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出臺相關政策,完善收費機制,積極推進裝修垃圾管理體系建設,形成裝修垃圾處理良性循環。發揮裝飾裝修、渣土、物業等民間協會作用,完善以市場為主體的有償服務體系。市市容市政部門要建立裝修垃圾管理信息系統,把產生單位和個人、清運單位、終端處置企業納入管理范疇,建立相互協調機制,防止擅自處置裝修垃圾行為發生。
為進一步規范忻州市區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維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根據《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第 139號令)、《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忻州市區垃圾管理辦法的通知》(忻政辦發〔2014〕1號)等有關規定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的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是指城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個人在新建、改建、擴建或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裝飾、裝修過程中所產生的渣土、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集中填埋方式處置。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忻州市中心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產生的建筑垃圾處置。 第三條建筑垃圾處置遵循誰產生、誰處理、誰付費的原則,分級負責,集中處置。 第四條市住建局是市區建筑垃圾處置的主管部門,負責市區建筑垃圾處置的綜合協調、檢查指導、監督以及建筑垃圾處置場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市住建局、忻府區政府和忻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核實責任區內產生建筑垃圾的數量;核發建筑垃圾清運卡;實施對建筑垃圾清運中的動態監管;查處亂倒建筑垃圾和清運建筑垃圾車輛拋撒行為;清理責任區內道路紅線或建筑立面兩側內無主建筑垃圾;收取建筑垃圾處置費和垃圾傾倒保證金。 忻州市中心城市規劃區內鄉(鎮)、辦事處、城中村負責組織轄區內建筑垃圾的清運和監督管理工作。市住建局房管部門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裝飾裝修建筑垃圾收集和處置行為的監管。市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建筑垃圾清運車輛及駕駛員交通安全的監管工作,查處未經批準擅自清運建筑垃圾的運輸車輛及駕駛員。市、區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對非法營運或超限超載清運建筑垃圾車輛的查處。市、區財政部門負責核定建筑垃圾場建設和運行經費,并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其他部門及忻州市中心城市規劃區內的鄉(鎮)、辦事處、城中村、社區、居委會按照 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本辦法的實施工作。 第五條建筑垃圾清運單位(個人)的確定,分別由市住建局、忻府區政府、忻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通過招標或委托方式確定,每年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第六條參加招標或委托的單位(個人)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不少于 5輛以上自有清運車輛或組建聯合運輸企業,車輛證件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合法有效; (二)有健全的車輛運營、安全、質量、保養等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三)有停車場地和車輛沖洗設備; (四)清運車輛有密閉苫蓋裝置,安裝有行車記錄儀的 GPS定位監控系統; (五)無不良記錄和發生過較大以上安全事故;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未經招標或委托的清運單位(個人)車輛,不得從事建筑垃圾清運。第七條建筑垃圾清運單位(個人)的準運證由市住建部門、市公安交警部門統一制作(樣式內容另定)。各責任區內建筑垃圾清運單位(個人)的準運證分別由市住建局、忻府區政府、忻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核發。 第八條建筑垃圾處置實行申請制度。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居民)、居民小區物業管理企業或建筑垃圾清運單位(個人)(以下簡稱申請單位)需處置建筑垃圾時,應向所在責任區內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提出建筑垃圾處置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 (一)處置房屋建筑施工垃圾的資料1、批準建設項目文件;2、處置房屋建筑垃圾申請;3、處置房屋建筑垃圾清運計劃。 (二)處置市政施工垃圾的資料1、批準建設項目文件;2、處置市政施工垃圾申請;3、處置市政施工垃圾清運計劃。 (三)處置拆除建(構)筑物垃圾的資料1、拆除建(構)筑物實施主體相關資料;2、處置拆除建(構)筑物垃圾申請;3、處置拆除建(構)筑物垃圾清運計劃。 (四)處置房屋裝飾裝修垃圾的資料 1、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2、處置房屋裝飾裝修垃圾申請; 3、處置房屋裝飾垃圾清運計劃。 第九條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單位處置建筑垃圾的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實地核實申請單位產生建筑垃圾總量,向申請單位核發建筑垃圾處置總量卡。 第十條申請單位、建筑垃圾清運單位(個人),與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簽訂建筑垃圾處置協議。協議一式三份,分別由簽訂協議的各方保管。 第十一條建筑垃圾處置協議簽訂后,申請單位向所屬責任區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繳納建筑垃圾處置費,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規定標準執行,并繳納建筑垃圾處置費等額垃圾傾倒保證金。繳納費用應列入專戶管理。 第十二條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根據申請單位建筑垃圾清運計劃,向選定的建筑垃圾清運單位(個人)所屬車輛核發建筑垃圾處置清運卡。清運卡實行一車一卡制。 第十三條清運建筑垃圾車輛應隨車攜帶建筑垃圾準運證(副本)、清運卡,按規定時間、路線、處置地點清運建筑垃圾,在運輸過程中嚴禁超載、拋撒、擅自改變清運路線、亂倒垃圾、不苫蓋、不遵守交通法規等行為。 第十四條建筑垃圾場的設置應符合國家《建筑垃圾處理技術規范》要求,有管理人員,有健全的建筑垃圾處置規章制度,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 第十五條建筑垃圾處置場憑垃圾準運證、清運卡接納處置建筑垃圾。建立建筑垃圾接納和處置臺賬,準確填寫建筑垃圾處置清運卡。建筑垃圾場不得接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特種垃圾。 第十六條建筑垃圾處置完畢,需經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與申請單位對處置的建筑垃圾進行現場確認后,申請單位持建筑垃圾處置協議、建筑垃圾總量卡;清運單位(個人)持建筑垃圾清運卡到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結算傾倒垃圾保證金。若總量卡與清運卡數量不符,要查明原因,提請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建筑垃圾場的建設經費和建筑垃圾處置的運行經費,由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依據建設項目規模、建筑垃圾處置量和收取傾倒垃圾保證金數額,向財政部門提出經費申請,經財政評審中心評審,市、區財政部門審核后,列入市、區財政預算。 第十八條對亂倒垃圾、清運車輛不苫蓋、拋撒的;涂改、轉讓、倒賣、出租、出借垃圾準運證和清運卡的;違反交通法規等行為,按責任區分別由市住建局、忻府區政府、忻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公安交警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山西省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分別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居民)、建筑垃圾清運單位(個人)進行處罰。 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應定期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市政)施工企業的資質管理部門報告建筑垃圾處置情況,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第十九條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嚴格依法辦事、秉公執法,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不嚴格監管的,實行問責;違反政紀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 2014年 9月 1日起施行。
為了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